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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届全国中小学生绘画书法作品比赛通知
组委会主 任:靳尚谊(教育部艺术教育委员会主任、中国美术家协会主席) 组委会副主任: 杨瑞敏(教育部艺术教育委员会副主任) 周玉兴(中国儿童中心党委书记) 组委会委员:谷公胜(教育部艺术教育委员会副秘书长) 苑立新(中国儿童中心期刊总社社长) 金珊(中国儿童中心期刊总社总编辑) 组委会办公室主任:周莉(中国儿童中心期刊总社活动部主任)
主办单位:教育部艺术教育委员会 承办单位:中国儿童中心期刊总社 一、活动主题:珍惜资源,从我做起 二、参赛对象: 全国中小学生及幼儿园绘画书法爱好者。 三、参赛内容: 1、 内容:以符合自己年龄特点的观察和想象,用绘画或书法作品将自己对美好未来的想象、对耗竭资源、破坏生态、污染环境的丑恶行为的观察表现出来,让大家都来献出节水、节电、节能的锦囊妙计,表达自己对节约的体验、感受和理解,作品要求思想健康向上,创意新颖独特。 2、 形式和规格:①绘画作品不超过40×60厘米(四开大小),使用材料和表现形式不限,必须送原作参赛;②书法作品软硬笔均可,作品不超过四尺对开,必须送原作参赛;③设计作品(利用生活垃圾中的东西制成艺术品, 比如将废电池制成小机器人,把可乐瓶改成花瓶,用塑料条变成小菜篮子,利用碎布头粘贴装饰画,用旧报纸做成灯罩,将废药瓶改制成风铃等 ),以照片形式参赛,立体作品最好从不同角度拍摄至少三幅; ④摄影作品需送5吋以上扩印片。 3、参赛作品的署名权归作者所有,出版权归主办单位所有。 四、评选原则:、 比赛组委会将聘请书画家、摄影家、美术教育家和优秀美术教师组成作品评选委员会,负责全部作品的评选工作。 作品评选将根据独特的创作思路和年龄特点的表现形式为基本原则进行评选,特别鼓励表现形式创新,能真实反映问题的作品。 分组设立绘画、书法、设计制作和摄影作品的一、二、三等奖;指导教师一、二等奖。 五、奖励办法: 向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 六、比赛程序: 1、“第十一届全国中小学绘画书法比赛报名表”刊登在《中国校外教育(美术版)》杂志2006年第2、3月合刊上(2月1日出版),合刊每册12元;凡参赛作者需填写“报名表”(复印无效)并剪下贴在作品背后左下角。作品背后无“报名表”的作品无参赛资格。 2、寄送作品时间:2006年3月1日至4月30日截止。 3、作品评奖时间:2006年5月进行,6月底前将获奖结果通知本人。 4、所有参赛作品一律不退,未获奖者也不另发通知。 5、拟出版获奖作品集,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七、作品寄送地点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43号中国儿童中心期刊总社 邮编:100035 联系人:周莉 赵军 孙婷 联系电话:(010)66160150 (010)66160277 66167831——318 传真:(010)66160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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