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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基础教育新课程标准的实施和推广,极大的促进了中小学生的个性发展和素质教育的开展,新《义务教育法》又把素质教育写进法律,纳入了国家重要的法律体系,这代表了我们国家和民族长远的根本利益,为深入贯彻新《义务教育法》精神,展示各基础教育单位在中小学生素质教育方面的优秀成果,丰富中小学师生的课余生活,引导中小学生传承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并为中小学师生评价体系提供新的视角,中国教育学会《中国教育学刊》社决定连续举办三届大赛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参赛对象: 全国小学、初中、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及各类中专学校在校师生。 二、 参评作品类别: 1、 美术: 1) 中国画:自选题材,可分为写意、工笔,或写意、工笔相结合,尺寸、规格、长度均不限,注明主题; 2) 其它:铅笔画、油画、水彩画、漫画、卡通画、彩水笔画、电脑绘画等; 2、 书法:硬笔作品16开以上,软笔不小于4尺宣纸对开,用黑色墨水书写,篆刻作品不少于4方(加释文); 3、 摄影(含DV摄影、摄像): 1) 摄影分黑白、彩色两种,要求参赛照片清晰度高,规格6—12寸相片1—3幅,注明标题; 2) 摄像作品以DV摄录为主,主题自选,时间不超过5分钟,光盘递交; 4、 文学创作:体裁不限(通讯、随笔、杂感、日记、信件、小说、诗歌、散文、歌词等),要求文笔流畅,时代感强,2500字以内(诗歌50行内); 5、 民族工艺制作:手工编织、雕刻、雕塑、剪纸等,要求选送原作品或照片,提倡用环保材料制作,鼓励集体创作和集体制作。 三、 大赛奖项: 1、 大赛分小学组、中学组、教师组进行,分设特等、一等、二等、三等四种奖项,并颁发证书,名单公布在《中国教育学刊》网站; 2、 对参与组织本次活动突出并依据学生获奖情况对相关人员由《中国教育学刊》社聘为研究员并颁发证书; 3、 对参与大赛的辅导教师设优秀辅导教师奖(含优秀辅导教师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可在晋级、评定职称时存档使用)。
四、 其它说明: 1、 征稿时间从即日起至每年的12月20日(2008年---2010年),来稿每周评选一次,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评出各类奖项; 2、 本次活动不收取评审费用,每人限投两件作品,来稿一律不退,集体参赛请附参赛清单,包括参赛人姓名、作品主题、所在学校、学生作品须注明指导教师姓名、组织者姓名以及联系方式等以便回复; 3、 参赛文学作品可用电子邮件发送,书画类邮寄时书画作品请在作品背面用铅笔写上作者名字,保证作品完整,保持其原来面貌,以免影响参评质量,注明固定联系方式; 4、 本次大赛学生组分两级赛制,第一阶段在全国范围征稿,进入特等、一、二等奖的同学将受邀于2008年暑假赴京参加第二阶段的总决赛,决出本届全国十佳、百佳小作家、小画家、小书法家、小摄影家,组委会将举办颁奖大会为获奖者颁发奖杯奖品和证书,并参与“游清华、北大”、“我与北京一起迎奥运”等活动; 5、 大赛的新闻公布官方网站为:www.edujournal.net。 6、 组委会对获奖作品享有著作使用权,对被采用的作品不再另行支付稿酬,活动参加者一经投稿,表示接受上述约定,获奖作品汇集成册出版,全国公开出版发行。 来稿信箱: 北京市100091—185信箱 李老师 收 邮编:100091 电话:010—62862036 62862844 E-mail:62862844@163.com QQ:754786256
中国教育学会《中国教育学刊》社 第一届“马兰花”杯全国中小学师生书画、作文原创作品大赛组委会 2007年0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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