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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征集作品时间及评审: 1、征集作品时间:国内 2007年6月18日至2007年11月21日截止 国外 2007年6月18日至2007年12月21日截止 以当地邮戳为准。 2、评 审:作品初评,晋级复评;进行复评,晋级终审; 通过终审的选手,将由组委会统一向选送单位发邀请函,通知进京参加现场创作总决选,角逐特等奖、十佳等最高奖项。
(六)参展要求及办法: 1、此次活动自愿参加,不收报名费,集体送交作品参展(赛)。不提倡个人参展。 2、同一类别作品每人限交一幅,摄影类、立体作品拍照等除外。参展作品均不得装裱,邮寄时请保持作品平整,最好衬板予以保护,以便于展示和评审,切勿卷寄!参展(赛)者须签署真实姓名,笔名获奖无效。所有作品均不退还,请自留底稿。 3、综合才艺展演及英语竞技展示的选手,请交寄本人参展(赛)节目的录音录像资料,包括DV带、DVD、VCD、或CD光盘,请在盘面上注明姓名、节目名称,时间限定在5-8分钟。并须交纳1寸照两张,不同底版的生活照、艺术(表演)照各三张(5-7寸)。 4、其他类别的选手须交纳1寸照两张。 5、欢迎师生随作品附寄“作品背后的感人故事”。
(七)征集单位:面向海内外相关文化团体、中小学、艺术院校、青少年宫、文化宫(馆)、少儿活动中心、少儿图书馆、群众艺术馆、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幼儿园、全国各文化厅(局)及妇联所属相关单位、教学机构、国际学校等。
五、奖项设置 经过严格评审后,将评出如下奖项: (一)少儿: 优秀奖、铜奖、银奖、金奖、特等奖、十佳 十佳具体含: 1、十佳小画家(各年龄组) 各10名(共30名) 2、十佳小手工艺家(各年龄组) 共10名 3、十佳小书法家(各年龄组) 各10名(共30名) 4、十佳小摄影家(儿童、少年组) 共10名 5、十佳小文学家(各年龄组) 各10名(共30名) 6、十佳综合小表演艺术家(各年龄组) 各10名(共30名) 7、十佳英语小明星(各年龄组) 共10名
(二)艺术教育工作者: 1、十佳国际优秀少儿艺术教育家 共10名 2、国际优秀少儿艺术辅导教师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3、由中国教育学会“十一五”规划课题子课题组对弘扬中华经典文化与校外教育有机结合,并有突出贡献的辅导老师,给予奖励。
(三) 单位团体: 1、对于有突出贡献的团体授予“优秀团体组织奖”。 2、对于成绩突出的单位授予“全国培育少儿艺术人才先进单位”; 3、在“全国培育少儿艺术人才先进单位”中选出若干作为“优秀少儿艺术人才基地”。 4、在以团体名义进行集体展演的作品中,选出若干团体表演奖项。 以上将分别获得奖品、纪念品、获奖证书、奖牌、特长生推荐函等,参加国际巡展、爱心传递等系列活动。落选作品不获任何奖项,仅通报选送单位;少数民族、边远地区选手给予适当照顾。
(四)其他奖励及荣誉: 1、凡参加本届大展(赛)获铜奖(含)以上选手将进入国际少儿艺术人才库,优秀作品将在国际儿艺网及爱心传递网上展示。 2、凡荣获优秀奖(含)以上的选手将入列爱心传递网小记者站,获得和谐世界爱心传递“小记者”选拔资格; 3、选拔优秀选手组成爱心传递小天使艺术团,进行海内外交流。部分优秀作品及获奖选手将陆续参加在海内外举行的爱心传递及宣传北京奥运巡回展演活动。
(五)画册编辑出版:获奖选手及教师优秀作品选编入《和谐世界 爱心传递 奔向2008--第四届国际少儿艺术大展优秀作品集》(含才艺选手展示图片),并将委托中国少年儿童出版社正式出版,有关画册出版及首页个性化选登等相关事宜将另行通知。
六、第四届大展(赛)主要活动内容安排: 2007年07月09日 中国人权发展基金会设立《爱心传递专项基金》新闻发布会; 2007年07月13日 隆重推出《和谐世界 爱心传递宣言》及第四届大展启动仪式新闻发布会; 2007年12月21日-2008年01月05日 在北京举办第四届大展高峰论坛; 2008年01月06日-2008年04月30日 筹备第四届大展及来北京参加总决选暨颁奖大会; 2008年05月01日-2008年05月07日 第四届大展开幕(原定于07年12月21日-08年1月5日的大展举办时间调整至此);大展(赛)电视总决选;现场录播爱心大使与中外优秀选手的联袂演出及颁奖大会盛况; 2008年06月01日 从大展中选出2008幅优秀作品,举行赠送仪式,分别赠送国际奥组委、北京奥组委、中国妇女儿童博物馆等收藏; 2008年08月08日-2008年08月24日 8月8日早八点在奥运倒计时牌前举办《2008牵手2012》,中外少年儿童代表与英国少年儿童代表牵手相聚,举行出版物首发纪念活动,预祝北京奥运圆满成功。奥运会期间将分别在奥运村进行演出、联欢等活动。 为倡导和谐文化艺术,促进和谐社会发展,由爱心专家学者组成顾问团、讲师团,会同“爱心传递”小天使艺术团在海内外进行主题演讲、演出、交流,达到以艺术传递爱心促进和谐的目的。我们将在大展活动着重发现贫困地区及有残障的优秀少儿艺术人才,并从专业扶植、经费扶植等方面,给予热心的关怀与支持。
特别声明: 1. 凡作品标签资料填写不详或糢糊不清者、不符合规格的均取消其参展资格。为了维护大展的纯洁性和公正性,参展者和组织者须持严谨认真的态度,保证作品的真实性,作品均需老师签字、确认。 2. 参展作品不得一稿两投;参展者允许组委会发表参展作品,参展者仅享有其著作权中的署名权、发表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组委会无偿享有其著作权中的其他一切权利;组委会对所有参展作品有解释、宣传及合理利用或处置的权利。凡送作品参展者即被视为承认并同意遵守本大展一切规定,最终解释权归组委会。 以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国际少儿艺术大展组织委员会 2007年6月18日
作品邮寄地址:北京朝阳区霞光里66号院1号楼(远洋新干线A座605室) 邮 编:100027 电话/传真:010-84467675 E-mail: axcd2008@163.com 收件人:刘忠 李爱平 官方网站:爱心传递网www.axcd.cn 国际儿艺网:www.ch-art.cn
具体活动通知及文件:>点这里< 上一页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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