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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峡情2007年中小学生书法比赛的通知

作者:admin    内容来源:厦门市教育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5-9      ★★★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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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教育局 厦门市艺术教育委员会

关于举办海峡情2007年中小学生书法比赛的通知

各区教育局、市局直属各中学:

为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推动书法艺术在青少年中广泛开展,根据厦教局综[2007]20号文件,决定今年艺术节、音乐周活动举办“海峡情”2007年中小学生书法比赛现将书法比赛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厦门市教育局

承办单位:福建省厦门同安第一中学

二、参赛对象:全市各中学(含职业中专)、小学在校学生及应邀的金门县中小学生。

三、参赛作品要求

1、内容积极健康向上,体现传承或创新中华民族书法艺术。

2、作品必须是20056月以来的新作,(不写错字异字,非临摹作品)且未参加过展览或比赛的。

3、作品尺寸:毛笔作品不超过4尺宣纸,硬笔作品单页16开纸。

四、投稿要求

1、每位参赛者同类作品只送1件参加(毛笔作品必须装裱)。每件作品背面左下角必须粘贴用楷书填写好的《标签》。本次比赛不接受个人散件,参赛作品由各区教育局、各直属学校结合各自的活动负责组织选送。

2、各区教育局、各直属学校选送参赛作品的控制数:每个区毛笔作品50件以内,硬笔作品100件以内。每所直属学校毛笔作品5件以内,硬笔作品10件以内。各区教育局、各直属学校选送参赛作品时要注意不同组别的作品适当分布。生员教多的区校,经主办单位同意,可适当多送。金门县中小学送展作品数量由承办单位与之商定。

3、各区教育局、各直属学校选送参赛作品后,统一填好《比赛集体报名表》连同作品于2007515上午直接送至同安一中“轮山书画社”或送市教育局体卫艺术处。逾期不予受理。

五、评奖办法

1、本次比赛,作品分成A组(高中组)、B组(初中组)、C组(小学4-6年级)、D组(小学1-3年级),并按硬、毛笔两类,根据作品数量和作品水平分别评出一、二、三等奖若干名,另设优秀指导教师奖和优秀组织奖。

2、本次比赛评委由主办单位聘请。评选办法:

⑴ 初选,淘汰不符合要求的作品。

⑵ 评选一、二、三等奖的入围作品。

⑶组织入围一等奖的作者于519日上午进行现场书写比赛,评委根据现场书写质量确定获奖名单。参加现场书写比赛的人选由承办学校负责通知,缺席者无获一等奖资格。

3、获奖者,由主办单位发给证书。获奖名单在市教育局网上的体育卫生艺术专栏公布。

六、其他事项

1、本次比赛的优秀作品将由承办单位出资印制作品集,作品集版权归承办单位所有。

2、本次比赛同时举办展览。5185月21在厦门文化艺术中心美术馆展览。安排各校参观时间同绘画摄影雕塑展,具体由市教科院美术科负责在同安的展览时间、地点由承办单位安排并另行在网上通知。

七、网络支持:同安一中校园网  海峡书法论坛  咨询电话 :7220674

附件:1海峡情2007年中小学生书法比赛作品标签

2海峡情2007年中小学生书法比赛集体报名表

 

                          二○○七年四月五日

        附件:07书法比赛附件1.doc(点右键“目标另存为”)

                 07书法比赛附件2.doc(点右键“目标另存为”)

所需阅读点数:0点    内容录入:赤眼蜂    责任编辑:赤眼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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