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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庆华杯”第二届中国(吴忠)中小学生书法节征稿启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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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庆祝宁夏回族自治区成立50周年,加强文化建设,弘扬书法艺术,为北京奥运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在全国中小学生中积极开展“写好中国字,做好中国人”主题活动。在成功举办“2007’全国中小学生书法节”的基础上,中国书法家协会、中国教育学会、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决定今年继续在宁夏吴忠市举办“‘宁夏庆华杯’第二届中国(吴忠)中小学生书法节”。由宁夏吴忠市人民政府、宁夏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宁夏书法家协会承办。 1、征稿范围:凡年龄在18周岁(1990年7月31日后出生)以下的中小学生和全国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均可投稿。 2、书写内容:以歌颂祖国、爱我中华、喜迎奥运的内容为主体,其他健康向上的诗词歌赋亦可。 3、征稿时间:2008年4月28日至2008年6月28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4、作品要求:书法作品以竖式为主,不得超过六尺,草书、篆书需附释文;篆刻稿拓于66×45竖式纸上,印拓不超过8方。作品背面右下角用铅笔正楷注明作者姓名、出生年月、联系地址、邮编、电话、指导教师姓名,并认真填写作品登记卡。此次活动一律不收参赛费和评审费,欢迎学校及校外教育机构集体投稿。 5、作品评定:由中国书法家协会、中国教育学会组织评定委员会,对作品进行初评、复评、终评,按组别共评出学生入选作品500件,在其中产生优秀作品50件、优秀作品提名50件、入展作品200件;同时,组委会还将举办“全国教师书法作品展”,共评出优秀作品50件,入展作品150件。均由中国书法家协会、中国教育学会和书法节组委会颁发荣誉证书。评定结果将在相关报刊、网站上公布。 6、组委会将对入选和获奖作品进行核实和面试,如发现代笔(含代落款),取消入选和获奖资格,三届内不允许参加本活动。要求面试不到位者取消入选和获奖资格。 7、获入展以上的作品将收入由组委会编辑出版的《“宁夏庆华杯”第二届中国(吴忠)中小学生书法节优秀作品集》。 8、凡获中小学生优秀作品和优秀作品提名的作者和指导教师(或家长),由书法节组委会邀请来宁夏参加书法夏令营、中小学书法教育研讨会、大型书法笔会和书法节相关的活动(往返交通费自理,在宁活动期间的食宿费用由组委会负责)。 9、展出时间地点:2008年8月4日—8月17日将在宁夏吴忠市展出。 10、所有参评作品一律不退稿,作品的所有权、出版权等归书法节组委会所有。 11、书法节期间,组委会将举办中小学书法教育研讨会,欢迎全国书法教育工作者踊跃投稿,研讨文稿不得超过3000字,截稿时间至2008年6月30日,经评选后届时大会安排发言交流,并由组委会编辑印刷《“宁夏庆华杯”第二届中国(吴忠)中小学生书法节优秀论文集》。 12、书法节期间,组委会将特邀我国知名书家莅临指导。 13、投稿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教育局“‘宁夏庆华杯’第二届中国(吴忠)中小学生书法节”组委会征稿办公室。 “宁夏庆华杯”第二届中国(吴忠)中小学生书法节组织委员会 附件:作品登记卡.doc
“宁夏庆华杯”第二届中国(吴忠)中小学生书法节组织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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